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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有证据无法证明被许可使用人之间存在真实的商品买卖行为;三、被许可使用人之间形成的购销关系不能认定属于真实的在商业流通过程中对商标的使用”,商评委裁定据此被北知院判决撤销。 李琛不服,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 二审阶段李琛提交的使用证据: 由上海班提公司出具的多份“奔富”葡萄酒销售发票; 北京高院审理认为:一、商标使用应当与商品流通相关联。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是为了实现商标功能的使用。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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