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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商标老公发起诉战 扬州发出首个“行为保全”禁令
“行为保全”其实和千家万户都密切相关,但是目前还处在“养在深闺人未识”的状态。根据2013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为了避免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或进一步的损害,法院可以对另一方的行为做出“限制”。记者昨日获悉,邗江法院日前发出了全市首个“行为保全”禁令。 风云突变 老公发起三场诉战 誓要“夺回”商标 市民王辉和赵丽是20多年的夫妻了,然而从去年开始,他成了原告,赵丽成了被告
发布时间:2014.06.0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8年11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2日 法释〔2018〕2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8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5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
发布时间:2018.11.28 -
全面解读知识产权侵权救济措施之行为保全
一、行为保全措施的源起 2001年,我国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进行了修改,初步建立起临时禁令措施。《TRIPS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设立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最低标准。该协定第五十条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为保护其权利而采取的临时措施包括临时禁令、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其中临时禁令包括诉前禁令和诉中禁令。我国法律参照引入该禁令措施,但没有使用“临时措施”、“临时禁令
发布时间:2020.04.10 -
“难以弥补的损害”如何认定?
在审查临时禁令申请时,确认被申请人的行为是否会给申请人的利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是人民法院判断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状态是否需要维持现状的前提[1]。2019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行为保全规定》”)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难以弥补的损害”作出了示例性列举,为人民法院审查临时禁令申请提供了指引。 作为司法
发布时间:2021.01.19 -
花呗、借呗被商业诋毁,申请行为保全禁令获法院支持
近日,重庆市渝中法院针对一起商业诋毁案发出首例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禁令,责令被申请人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小贷公司)立即删除并停止在网络平台发布和传播针对申请人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消金公司)及其产品的虚假和误导性信息,这是渝中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案件以来发出的首例行为保全禁令。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申请人蚂蚁消金公司发现在微信视频号、抖音、今日头条等平台上出现大量账号批量
发布时间:2024.11.13 -
浙江发出首份“反向行为保全”诉前禁令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下称余杭法院)发出该省首例针对“反向行为保全申请”的诉前行为保全裁定。与以往知识产权权利人作为申请人请求法院责令被侵权人停止实施侵权行为不同,该案的申请人徐某是一名被投诉侵权人,其以投诉人涉嫌恶意投诉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请求法院责令投诉人停止投诉。 申请人徐某是一名销售阿胶糕包装盒的淘宝卖家,而被申请人之一的田某,同样也在淘宝上开设网店,销售阿胶糕包装盒。另外
发布时间: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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