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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与南宁市某文化公司侵害商标权
清华大学从1997年至2008年陆续注册了“清华”、“清华大学”等商标,并被国家工商局及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而南宁市某文化公司从2011年始,未经其许可,在其官网、宣传资料、招生简章、办公场所等媒介或地点使用清华大学的注册商标,并虚假宣传其为“清华大学对外培训中心南宁培训基地”等内容,清华大学以该公司侵害清华大学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至法院。经法院释法析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文
发布时间:2014.06.03 -
清华大学:创新体制机制 促进专利转化
连续多年中国专利申请数量年均超过2000件,专利授权数量年均超过1600件;2015年在美专利授权量位列全球高校第三,获中国专利奖总数在国内高校位居首位;2016年上半年科技成果处置交易额接近1亿元,涉及几百项知识产权成果……一连串亮眼的数据,显示出清华大学近年来专利工作的不凡成绩。 作为国内首屈一指的高校,清华大学在人才队伍、学科结构、科研投入等方面都有着深厚的积淀和独特的优势,这为其产生
发布时间:2016.09.19 -
称“清华”被使用,清华大学索赔300万
因认为江苏教育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网站和教育机构名称中使用“清华”字样,清华大学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9290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清华大学诉称,其前身是1911年创建的清华学堂,现已成为一个设有理、工、文、法、医、经济、管理和艺术等学科的综合性大学,在全国
发布时间:2018.03.16 -
清华大学“清华”字样不正当竞争案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6)京0108民初24695号 原告:清华大学,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法定代表人:邱勇,校长。 被告:北京清华同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6号楼401-A房间。 法定代表人:孙学智。 原告清华大学与被告北京清华同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华同仁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
发布时间:2018.11.22 -
清华大学媒体与网络实验室“破解”超高清核心技术
产品的升级换代与流程再造,预计 2022年中国超高清视频产业规模将超 4万亿元。 清华大学媒体与网络实验室“破解”5G+8K的核心技术点 事实上,很多行业都对5G+8K提出了强烈的需求,比如智慧城市、远程医疗、自动驾驶等,都有实时回传的需求,都要求有超高清视频的分辨率,同时又能够通过5G结合人工智能进行图像识别和分析。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5G+8K将成为众多行业的底层技术,首先爆发的场景可能就是各类
发布时间:2021.04.25 -
专利信息助推高校科研成果转化
产出和转化的重要力量,其中,高校专利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专利信息的有效利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部署,强化高校专利的创造、运用、保护,2018年至2019年,专利文献部委托清华大学开展“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专利信息利用”和“专利信息服务科技创新”两个项目,深入挖掘专利信息在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保护和技术转移转化中的利用模式,提升高校专利信息服务能力。 通过项目
发布时间: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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