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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为基准进行重复授权的判断
弁言小序 禁止重复授权原则,是专利权作为独占权的应有之意,也是我国专利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原则。专利法第9条第1款中规定了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其立法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将同样的发明创造重复授予专利权,从而避免权利之间产生冲突。《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第6节规定了“同样的发明创造”是指“两件或者两件以上申请(或专利)中存在的保护范围相同的权利要求”,并规定了其判断原则为“如果一件
发布时间:2025.03.04 -
外观设计专利不构成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抵触申请,但可构成现有技术
【判决要点】 抵触申请条款的立法目的在于避免重复授权。因重复授权情形原则上仅会出现在相同的保护客体之间,因此,发明与实用新型之间可互为抵触申请,而外观设计则不会构成发明、实用新型的抵触申请,但可以构成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现有技术。 原告:中山市泰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泰宝公司)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 第三人:邱惠鹏 来源: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5)京知行初字第
发布时间:201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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