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汪洪
-
如何认定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行为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祝建军、汪洪) 【案号】 (2014)深宝法知民初字第891号 (2015)深中法知民终字第5号 【裁判要旨】 在经营者与竞争对手均从事同类商品出口交易的情况下,经营者将竞争对手的英文名称注册为网站的域名,并在该网站上恶意用英文散布虚伪事实,诋毁竞争对手的商誉,应承担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侵权责任。 【案情介绍】 原告深圳赛诺杰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交通智能控制系统的研发
发布时间:2016.08.12 -
如何认定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行为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祝建军、汪洪) 【案号】 (2014)深宝法知民初字第891号 (2015)深中法知民终字第5号 【裁判要旨】 在经营者与竞争对手均从事同类商品出口交易的情况下,经营者将竞争对手的英文名称注册为网站的域名,并在该网站上恶意用英文散布虚伪事实,诋毁竞争对手的商誉,应承担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侵权责任。 【案情介绍】 原告深圳赛诺杰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交通智能控制系统的研发
发布时间:2016.08.12 -
如何认定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行为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祝建军、汪洪) 【案号】 (2014)深宝法知民初字第891号 (2015)深中法知民终字第5号 【裁判要旨】 在经营者与竞争对手均从事同类商品出口交易的情况下,经营者将竞争对手的英文名称注册为网站的域名,并在该网站上恶意用英文散布虚伪事实,诋毁竞争对手的商誉,应承担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侵权责任。 【案情介绍】 原告深圳赛诺杰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交通智能控制系统的研发
发布时间:2016.08.12
1
共计1页,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