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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产业发展亟待消除版权"潜规则"
阅读提示 在影视剧制作过程当中,由于受到资金、体制和市场发行等因素的影响,影视作品的署名权背后隐藏着某些“潜规则”。近年来,由影视署名权引发的法律纠纷增多,已给产业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近日,30余名京城影视制作者和知识产权法官进行对话交流,一同探讨保护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发展的新路。 “当前,我国影视产业遭遇的版权困扰已经严重影响了产业发展。中国文联作为人民团体,有责任维护知识产权,促进作品的创作
发布时间:2008.07.30 -
影视编剧呼吁版权公平交易
拒绝霸王条款,维护剧本著作权合法性 阅读提示 在影视产业日益发展的背后,诸多知识产权问题依然存在。投资方拖欠稿费、编剧署名权遭受侵害等现象屡见不鲜。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影视编剧论坛上,有关人士指出,作为影视产业的基础,剧本的版权问题不仅涉及编剧的经济利益,而且还直接影响着影视文化的创新,关乎中国影视产业的健康发展。 “作为影视产业的基础和上游,剧本著作权的合法性决定了影视作品的合法性。如果对影视产品
发布时间:2009.03.06 -
《延禧攻略》《流浪地球》等都遭遇盗播,视频盗播产业链亟需治理!
原标题:版权视频盗播产业链亟需刑事治理 近年来,影视作品泄露事件不断引发媒体关注,譬如《延禧攻略》《亲爱的,热爱的》等电视剧部分非高清版剧集遭泄露、《庆余年》全部高清版剧集遭泄露、《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也遭遇未加特效的剪辑版本泄露,而红极一时的2019年春节档电影《流浪地球》在上映一天后高清版本泄露。目前,版权视频黑色产业链已经形成了专业化、公司化的运作模式,并具有反侦查的作案手法。例如
发布时间:2020.03.11 -
能否随意使用影视作品的剧照、海报与截图?
小版:影视作品的剧照、海报与截图的著作权必然归属于制片人吗? 答主:剧照:通常是独立于影视作品摄制之外,结合影视作品主要情节与角色形象,通过对演员整体造型的设计与调整形成的摄影作品。 海报:主要整合了剧照、绘画、图形、色彩、文字等要素,形成兼具创造性与审美意义的平面造型艺术,通常被认为是美术作品。 截图:来源于影视作品本身,是对影视作品连贯画面的部分截取其并非独立的摄影作品,本质上属于影视作品的
发布时间:2019.04.19 -
影视行业看《著作权法》修正案
影视作品从开始筹划到最终播出,每个环节都与著作权息息相关,著作权法因此成为影视行业从业者最关心的法律之一。今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集意见,时隔十年的修改,就像老房翻新,维持内核不变的同时被赋予新的生命力,使其更加贴合时代发展的需要。草案修改如若正式通过,会对影视行业产生什么影响呢?且听细说。 一、“电影作品”修改为“视听作品”,扩大
发布时间:2020.07.10 -
影视作品的截图是否可以单独作为摄影作品进行保护?
作者 | 倪贤锋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影视作品包含编剧、导演、摄像、配音、后期制作等众多创作者的智力创作成果,一直以来都是著作权法中比较复杂的一类作品类型。近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三生四世十里桃花》《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的“图解电影”侵权案和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的《我不是药神》电影音频侵权案都引起业内关注,上述案件都涉及到使用影视作品的元素的侵权认定问题。 影视作品的元素能否独立
发布时间:2020.07.30 -
将网络游戏认定为影视作品需要考虑哪些问题?
节选自《对网络游戏整体画面认定为影视作品的思考》 (作者:曹丽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尽管将网络游戏认定为影视作品在理论上可接受,也确实存在现实益处,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考虑。 第一,不同类型的网络游戏画面都适合认定为影视作品吗?如果仅从法定形式要件来判断,不同类型的网络游戏画面都符合影视作品构成要件。即使是最常见的"三消类"游戏,玩家操作时的游戏画面也都是有动画、声音特效的连续
发布时间:2017.06.12 -
影视作品证明抄袭的必要条件
相似。而且《佩姬苏要出嫁》的电影剧本很早就在网络上全文发表过,甚至在2011年网络上还可以买到《佩姬苏要出嫁》这部片子。所以涉案文章是谨慎合理的,不是无端的猜测。” 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而本案涉及到一个问题,即要证明影视文学作品侵权需要满足如下必要条件:接触+实质相似—公有领域内容=构成侵权。 条件一:接触 其实,影视文学作品被诉侵权的案件并不鲜见。电影《阿凡达》热映之后,有关卡梅隆抄袭的质疑声
发布时间:2016.07.19 -
将网络游戏认定为影视作品需要考虑哪些问题?
节选自《对网络游戏整体画面认定为影视作品的思考》 (作者:曹丽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尽管将网络游戏认定为影视作品在理论上可接受,也确实存在现实益处,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考虑。 第一,不同类型的网络游戏画面都适合认定为影视作品吗?如果仅从法定形式要件来判断,不同类型的网络游戏画面都符合影视作品构成要件。即使是最常见的"三消类"游戏,玩家操作时的游戏画面也都是有动画、声音特效的连续
发布时间:2017.06.12 -
侵害影视作品署名利益的司法认定
署名权系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基于合同约定在特定作品上进行署名,该权利并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署名权。但当事人基于此种署名约定所享有的民事利益,应受法律保护。侵害影视作品署名利益,存在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请求权竞合,应当根据个案具体情况,支持当事人对请求权的选择。 案情介绍 涉案电影《血战钢锯岭》的著作权人为案外人CCPH公司。原告麒麟公司与CCPH公司的唯一股东签署了认购协议,该协议约定
发布时间:202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