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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导航地图作品实质相似判断的特殊方法有哪些
作者: 岳利浩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主审法官 孙明飞 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 【要旨】 电子导航地图在地理信息的筛选、取舍以及表达方式上体现出独创性,具备著作权法中地图作品的基本特征,可以作为地图作品予以保护。在认定是否构成侵权时,应坚持“接触+实质相似”的侵权判定原则。被诉侵权作品如果在虚设地址、特制信息、个别字误、不规范简称、信息取舍等方面与电子导航地图作品
发布时间:2017.04.06 -
电子导航地图作品实质相似判断的特殊方法有哪些
作者: 岳利浩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主审法官 孙明飞 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 【要旨】 电子导航地图在地理信息的筛选、取舍以及表达方式上体现出独创性,具备著作权法中地图作品的基本特征,可以作为地图作品予以保护。在认定是否构成侵权时,应坚持“接触+实质相似”的侵权判定原则。被诉侵权作品如果在虚设地址、特制信息、个别字误、不规范简称、信息取舍等方面与电子导航地图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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