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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不受版权保护的事实
(作者:袁博 上海市二中院) 所谓“事实不受著作权保护”原则,是指被人类发现的历史真相、客观事实、事物性质等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原因在于,客观事实是客观存在和唯一状态的,既独立于人们的主观意志而存在,也不会因为施加人力就可以对发生的事实产生影响,因此不存在人类创造的空间,人们只能被动地发现,而不能穿越时空去主动创造“史实”(对历史的虚构不属于符合史实的描述)。因此,对于这样的事实,由于与人
发布时间:2017.02.03 -
日本专利厅修改“历史人物”商标注册标准
日本将禁止随意利用“高杉晋作”、“吉田松阴”等历史人物名称注册商标。今后,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专利厅将不再允许与历史人物完全无关的企业和个人使用其名称注册商标。为此,该省将于09年1月,对商标注册审查标准进行修改。其原因是历史人物的后代和与人物有关的地区希望使用人物名称“振兴城镇”。 现行商标注册审查标准对于能否使用历史人物名称注册商标没有明确规定。在新标准中,专利厅将增加(1)是否得到了
发布时间:2008.07.01 -
解析不受版权保护的事实
(作者:袁博 上海市二中院) 所谓“事实不受著作权保护”原则,是指被人类发现的历史真相、客观事实、事物性质等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原因在于,客观事实是客观存在和唯一状态的,既独立于人们的主观意志而存在,也不会因为施加人力就可以对发生的事实产生影响,因此不存在人类创造的空间,人们只能被动地发现,而不能穿越时空去主动创造“史实”(对历史的虚构不属于符合史实的描述)。因此,对于这样的事实,由于与人
发布时间:2017.02.03 -
历史类题材文字作品剽窃的“是与非”
因撰写的历史类题材图书《土默特史》被侵权,晓克将张继龙、内蒙古人民出版社(以下简称内蒙古出版社)、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公司)、江苏圆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圆周公司)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继龙构成抄袭,判令其停止侵权,赔偿晓克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5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内蒙古出版社停止出版含有侵权内容的图书
发布时间:2019.07.18 -
商标善意共存历史对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影响
所形成的不同主体在各自不同的主营商品上注册、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情况称之为商标善意共存。[2] 在商标注册、使用初期,不同主体通常能和平共处。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各主体的经营状况和品牌知名度难免参差不齐,若其中一主体所持有的商标已经构成驰名商标,该主体便拥有了寻求跨类保护的权利和动力,其矛头则有可能指向与其拥有商标善意共存历史的相关主体。在此情况下,该商标善意共存历史是否有必要在驰名商标跨类保护
发布时间:2020.05.11 -
“史上最牛历史老师” 诉求磨铁图书版权使用费
因磨铁图书公司拒付热销图书《历史是个什么玩意儿》的版税176万余元,近日,被学生誉为“史上最牛历史老师”的袁腾飞与北京高腾数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磨铁图书公司”)告上朝阳法院,要求支付版税及违约金178万余元,并停止重版、加印及发行《历史是个什么玩意儿》图书。 袁腾飞老师诉称, 2009年5月11日,其和高腾公司与磨铁图书公司签订《签约专属作家创作及出版合同》,约定
发布时间:201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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