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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编权控制力的范围有哪些
作者 | 白帆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笔者参与讨论了一个有意思的话题:著作权人是否可基于其享有的改编权而对演绎作品的后续利用进行控制。笔者认为,这一问题实际是在探求对《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规定的理解。为此笔者也尝试着梳理了与这一法条相关的各种资料,以下分述之。 1.立法者编撰的释义。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编撰的法律释义往往可以体现立法者在制定法律规范时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7.08.01 -
改编权控制力的范围有哪些
作者 | 白帆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笔者参与讨论了一个有意思的话题:著作权人是否可基于其享有的改编权而对演绎作品的后续利用进行控制。笔者认为,这一问题实际是在探求对《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规定的理解。为此笔者也尝试着梳理了与这一法条相关的各种资料,以下分述之。 1.立法者编撰的释义。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编撰的法律释义往往可以体现立法者在制定法律规范时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7.08.01 -
公开朗诵他人作品为何存在风险?
(作者:白帆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即规定了著作权的内容,也是对受著作权控制行为的列举,未经权利人许可实施受控行为即为对著作权的侵犯。这些行为中并没有直接列明“朗诵”,同时我们也可以排除其中所列的“发行”,因为朗诵者并未向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笔者认为,《著作权法》中的表演权可以控制公开表演作品的行为,而公开朗诵作品正是对作品的公开表演。《著作权法》之所以专门为表演者
发布时间:2017.01.16 -
公开朗诵他人作品为何存在风险?
(作者:白帆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即规定了著作权的内容,也是对受著作权控制行为的列举,未经权利人许可实施受控行为即为对著作权的侵犯。这些行为中并没有直接列明“朗诵”,同时我们也可以排除其中所列的“发行”,因为朗诵者并未向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笔者认为,《著作权法》中的表演权可以控制公开表演作品的行为,而公开朗诵作品正是对作品的公开表演。《著作权法》之所以专门为表演者
发布时间:201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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