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CAMEL
-
对商标异议中在先著作权独创性的理解与适用
法达到足够的独创性。 (四)个性化字母排列 此类作品不仅只由字母构成,而且字体并无特别之处,但是由于在排列方式上具有一定的个性化,因此也可能被认定为作品。例如,对于下图中的“CAMEL” ,北京高院认为,虽然在字体上并无明显特别,但字母之间相互配合以拱形排列,形成了一个整体上能够体现作者个性的图案,因此可以认可其独创性。相反,对于前面提到的“ettusais艾杜纱”图形,北京一中院认定,其中的中英文
发布时间:2017.02.17 -
对商标异议中在先著作权独创性的理解与适用
法达到足够的独创性。 (四)个性化字母排列 此类作品不仅只由字母构成,而且字体并无特别之处,但是由于在排列方式上具有一定的个性化,因此也可能被认定为作品。例如,对于下图中的“CAMEL” ,北京高院认为,虽然在字体上并无明显特别,但字母之间相互配合以拱形排列,形成了一个整体上能够体现作者个性的图案,因此可以认可其独创性。相反,对于前面提到的“ettusais艾杜纱”图形,北京一中院认定,其中的中英文
发布时间:2017.02.17
1
共计1页,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