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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绍兴老酒”“绍兴黄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判刑
老绍兴,醉江南。绍兴老酒,历史悠久,举世闻名。一提到绍兴,人们就会联想到黄酒。绍兴黄酒,开坛,芳香扑鼻;入喉,甘醇馥郁,下肚则绵柔丝滑,荡气回肠。 黄酒是我国民族特产,更是绍兴的文化载体。其中,作为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绍兴老酒”、“绍兴黄酒”,更是绍兴的金名片,未经商标注册人绍兴市黄酒行业协会许可,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在产品包装上使用或突出使用“绍兴老酒”、“绍兴黄酒”等与证明商标相同
发布时间:2021.07.23 -
绍兴黄酒的名头 在国外老被人抢
“保护和发展绍兴黄酒,就必须重视对绍兴黄酒知识产权的保护。”前天,绍兴市绍兴黄酒知识产权保护委员会举行会议,表示将通过对绍兴黄酒知识产权的全方位保护,从而全面提升绍兴黄酒的品牌价值和在国内国际的影响,促进绍兴黄酒业健康快速发展。 最近两年,绍兴黄酒行业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产值、利润等各项指标的增长都在20%~40%左右。面对成绩,绍兴黄酒人也冷静地看到,绍兴黄酒的产量和出口增长率并不乐观。根据
发布时间:2008.04.29 -
浅析商品名称的认定
司)向商标局提出第10609573号“聖塔太雕”商标(简称争议商标,见下图)的注册申请,并于2013年5月7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3类“烧酒、黄酒”等商品上,专用期限至2023年5月6日。 争议商标 第759669号“太雕”商标(简称引证商标,见下图)由绍兴县新围酿酒厂于1990年11月21日申请注册,1995年8月7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3类“含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烧酒、米酒、酒(饮料
发布时间:2016.03.11 -
浙江圣塔绍兴酒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误认;与圣塔公司、咸亨酒店同处绍兴市的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于2000年5月8日申请注册了“古越太雕”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3类黄酒、料酒、食用酒精等商品上,经核准注册并经续展专用权期限至2021年7月20日,该商标与咸亨酒店的“太雕”商标并存十余年,消费者并未发生误认,并已形成了稳定的市场秩序,因此,带有“太雕”二字的商标与咸亨酒店并没有特定联系。3、原审判决将引证商标与“太雕十六及图”、“太
发布时间:2016.03.11 -
浅析商品名称的认定
司)向商标局提出第10609573号“聖塔太雕”商标(简称争议商标,见下图)的注册申请,并于2013年5月7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3类“烧酒、黄酒”等商品上,专用期限至2023年5月6日。 争议商标 第759669号“太雕”商标(简称引证商标,见下图)由绍兴县新围酿酒厂于1990年11月21日申请注册,1995年8月7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3类“含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烧酒、米酒、酒(饮料
发布时间:20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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