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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终止期效力刍议
作者:王俊河 济南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九章2.2.1.3和2.2.2规定,专利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为年费滞纳期,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或者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后审查员应当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7.04.21 -
专利终止期效力刍议
作者:王俊河 济南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九章2.2.1.3和2.2.2规定,专利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为年费滞纳期,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或者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后审查员应当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7.04.21 -
发明专利特殊时段的利益分配和平衡
作者:王俊河 济南中级人民法院 从时间维度上可以把发明专利划分为四个时段:第一时段为申请日之前、第二时段为从申请日到公开日、第三时段为从公开日到授权日(临时保护期)、第四时段为从授权日到专利有效期届满。 专利法为第一时段设定了先用权制度,为第三时段设定了临时保护制度,为第四时段的专利权人赋予了全面的禁止权,上述三个时段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得到了制度保障。 本文发现,第二时段在专利法和
发布时间:2017.04.18 -
发明专利特殊时段的利益分配和平衡
作者:王俊河 济南中级人民法院 从时间维度上可以把发明专利划分为四个时段:第一时段为申请日之前、第二时段为从申请日到公开日、第三时段为从公开日到授权日(临时保护期)、第四时段为从授权日到专利有效期届满。 专利法为第一时段设定了先用权制度,为第三时段设定了临时保护制度,为第四时段的专利权人赋予了全面的禁止权,上述三个时段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得到了制度保障。 本文发现,第二时段在专利法和
发布时间:201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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