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公开
-
因自身公开技术被非正常专利抄袭之救济
。此后B公司拟将该产品销往中国,并进行了自由实施分析(Freedom to Operate,FTO)调查,发现了该专利。B公司从合规角度考虑决定无效该专利,并最终使用展会公开材料无效了该专利。 上述案件本身并无特殊之处,涉案技术方案亦不复杂。B公司通过无效宣告程序扫清了障碍,得以“正常”进入中国市场。但笔者注意到,由于相关证据都是域外证据,且该案还经历了行政诉讼等多个程序,B公司在举证和行政
发布时间:2022.07.21 -
你想知道的关于发明早期公开的都在这里!
经常被客户问一个问题: “我的发明多久能够拿到专利权?” 多久呢?3-5年! “为什么要这么久?” 因为专利审查要经历初步审查,18个月公开,然后才能...... “等等,等等,什么公开?公开什么?为什么公开?我研究这么久的技术不能够替我保密,以后还怎么快乐的申请?” 冷静!小编今天专门跟大家聊聊“发明公开”是怎么一回事儿! 话说在上个世纪的60年代,距离专利制度的诞生有500多年,距离
发布时间:2017.01.12 -
使用公开的认定与实例分析
摘要 本文以要件事实相关理论为基础,首先分析了使用公开的法律构成要件,并以此为基础明确了要件事实模型和认定思路。之后,进一步以要件事实为纲要尝试基于对每个要件的深入分析来构建更为全面的案件事实模型。最后,本文还论述了案件事实模型在指引当事人证明活动、提升使用公开案件的审查质效方面可能起到的作用和相关操作思路。 一、引言 涉及使用公开的无效案件以审查认定难、成功概率低著称。有观点认为,其原因
发布时间:2024.04.16 -
浅析专利法中使用公开证据的认定
在专利确权和侵权诉讼中当事人提交的使用公开的证据,在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且具有证据能力的前提下,对于不同形式的使用公开的证据,由于使用公开的行为均发生在申请日之前,可能远在取证日之前,其是否达到了使用公开的证明标准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商业习惯、客观规则、用户主观意愿等情形做综合判断,以求做到公平公正。本文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探讨在先公开情形中的使用公开的认定标准。 引言:在专利权人
发布时间:2021.04.14 -
站在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角度看小i机器人是否被清楚完整公开
上述决定。就在大家以为苹果公司会像PAD案那样输掉相关诉讼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下称二审判决),认定本专利说明书未充分公开如何实现本专利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游戏功能,违反了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规定的内容,本专利权应当被宣告无效。 高院的上述二审判决不仅令苹果公司形成绝地反击的有利态势,同时也在专利界一石击起千层浪,各种关于法律适用的讨论以及当前国内专利申请质量、审查质量堪忧的议论也
发布时间:2018.11.15 -
“充分公开”的司法审查
目次 一、“小i机器人”案的案情及审理思路 二、“康宁强化玻璃”案的案情及审理思路 三、关于两案“充分公开”审理的对比分析 四、结语 引 言 专利制度的基本运行规律是“公开”换“保护”,“公开”与“保护”的关系是专利法理论与实务中永恒的主题。就“公开”而言,“充分公开”与“先申请制”是专利法的两大基石,各国专利制度概不能外。作为基石之一的“充分公开”要件,要求“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
发布时间:2024.11.04 -
现有技术认定中的证据运用
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或设计[1]。《专利审查指南》规定了现有技术公开的三种方式: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以其他方式公开[2]。本文结合几个典型案例对现有技术三种公开方式的证据运用进行说明。 出版物公开认定之证据运用 《专利审查指南》规定,专利法意义上的出版物是指记载有技术或设计内容的独立存在的传播载体,并且应当表明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时间[3]。出版物能够作为现有技术使用
发布时间:2019.01.25 -
说明书公开是否充分和权利要求书是否得到支持应如何证明(一)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实质是要求说明书应当充分公开,确保本领域技术人员至少能够实现权利要求书中的部分技术方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实质是要求权利要求书概括的保护范围不能太宽,其中的全部技术方案都应当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换言之,说明书应当充分公开,确保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权利要求书中的全部技术方案。上述两个条款在司法实践中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如何证明充分公开与否和得到支持与否,其中
发布时间:2013.09.16 -
说明书公开是否充分和权利要求书是否得到支持应如何证明(一)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实质是要求说明书应当充分公开,确保本领域技术人员至少能够实现权利要求书中的部分技术方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实质是要求权利要求书概括的保护范围不能太宽,其中的全部技术方案都应当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换言之,说明书应当充分公开,确保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权利要求书中的全部技术方案。上述两个条款在司法实践中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如何证明充分公开与否和得到支持与否,其中
发布时间:2013.09.16 -
滴滴优步合并案反垄断调查20月无定论,滴滴被指不配合
在合并了快的、优步之后,滴滴占领了网约车市场九成份额,一家独大,但对于滴滴“垄断”的质疑从未平息。早在2016年9月,商务部就表示:滴滴优步合并没有向商务部申报,正在根据《反垄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反垄断调查。 目前,这起调查已经历时一年零八个月,但至今仍未向公众公布结论。近日,有网友发布了他针对“滴滴出行收购优步中国反垄断调查进程”,申请信息公开的经历;而早在去年7月,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也
发布时间:2018.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