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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开发的专利权归属
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针对的是未知技术领域和新的技术课题。如果只是将技术成果运用于实践,没有研究开发的内容,则不属于技术开发的范畴。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其中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作为合同的标的,技术开发涉及的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它可以是方案本身,也可以是体现技术方案的产品、工艺、材料或者其组合的系统
发布时间:2008.07.09 -
委托开发的专利权归属
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针对的是未知技术领域和新的技术课题。如果只是将技术成果运用于实践,没有研究开发的内容,则不属于技术开发的范畴。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其中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作为合同的标的,技术开发涉及的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它可以是方案本身,也可以是体现技术方案的产品、工艺、材料或者其组合的系统
发布时间:2008.07.09 -
量产芯片委托开发合同的法律性质及其研发特点对违约责任的影响
量产芯片委托开发合同的法律性质及其研发特点对违约责任的影响 ——(2020)最高法知民终394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凌公司)与被上诉人深圳市星火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火原公司)涉量产芯片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2020)最高法知民终394号】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要求泰凌公司返还已经收取的开发合同款项并赔偿星火原公司经济损失的判决结果
发布时间: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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