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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 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 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 现将《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发布时间:2021.11.04 -
从《我的前半生》看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司法认定
作者:周治成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前段时间,电视剧《我的前半生》热映,大家为剧中主角罗子君、贺涵、唐晶、陈俊生几人之间交织复杂的感情羁绊、工作关系、家庭命运操碎了心。 不过操心之余,剧中有两段故事引起了我的注意,这两段故事都围绕同一个点:有关辰星公司的商业秘密保护。 我国刑法第219条专门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保护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但是,相比于其他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比如假冒注册商标
发布时间:2017.08.28 -
三部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
日前,经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两意见对于全面加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队伍建设,构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亲”“清”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 意见以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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