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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炫舞”商标,掌娱公司一审被判侵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对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腾讯科技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掌娱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掌娱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掌娱公司承担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和合理开支7万余元的责任。目前,该案还在上诉期。 两原告诉称,腾讯科技公司经核准注册了“炫舞”系列商标。经运营,“炫舞”系列网络游戏已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
发布时间:2018.04.25 -
从作品角度谈“避风港”规则的适用
其网站传播作品的完整性,进而否认侵权。笔者认为,这是一个举证责任问题,相较于原告,被告距离自己网站情况的这部分证据更近,控制能力也更强。对于被告网站的行为,若原告已经举证被告网站存在全部剧集列表,随机点击部分剧集可正常播放,就完成了通过被告网站可传播完整电视剧的初步举证责任。被告要否认其行为发生,或其行为所涉及的作品不完整,应当提出反证。 作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价值 作品的知名度是该作品被公众知晓的
发布时间: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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