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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之争 走行政裁决还是司法诉讼
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将会对连云港自由鸟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其已经累积的商誉造成不当损害,这对连云港自由鸟公司明显不公平。 哪些纠纷法院应受理哪些纠纷先去商标局 目前,中国对于商标权的保护采取的是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双轨制。在经济生活中,因注册商标专用权而发生的“傍名牌”案件时有发生,此类案件中多数系知识产权权利冲突。这类案件诉至法院后,一方通常会提出,应当首先通过行政途径撤销对方的注册商标、商号等,法院
发布时间:2010.10.08 -
专利授权确权中解决“权利冲突”的路径分析
作者:穆颖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一、知识产权授权确权中避免“权利冲突”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商标权和专利权是需要通过当事人申请,经过行政机关审核后才能授予的法定权利。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均规定了避免权利冲突的授权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在司法实践中,阻碍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可能包括在先著作权、企业名称权(益)等[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在先权利
发布时间:2016.11.14 -
专利授权确权中解决“权利冲突”的路径分析
作者:穆颖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一、知识产权授权确权中避免“权利冲突”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商标权和专利权是需要通过当事人申请,经过行政机关审核后才能授予的法定权利。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均规定了避免权利冲突的授权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在司法实践中,阻碍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可能包括在先著作权、企业名称权(益)等[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在先权利
发布时间:2016.11.14 -
专利授权确权中解决“权利冲突”的路径分析
作者:穆颖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一、知识产权授权确权中避免“权利冲突”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商标权和专利权是需要通过当事人申请,经过行政机关审核后才能授予的法定权利。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均规定了避免权利冲突的授权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在司法实践中,阻碍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可能包括在先著作权、企业名称权(益)等[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在先权利
发布时间:2016.11.14 -
商号权与商标权冲突何时休?
原标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关于对企业商号权与商标专用权产生权利冲突解决的建议》作出答复——商号权与商标权冲突何时休? “宁波好太太”与“广东好太太”,“北京爱奇艺”与“台州爱奇艺”,“大宝化妆品公司”与“大宝日化厂”……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商标品牌意识的不断提升,因企业商号与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而对簿公堂的案件越来越多,也日渐成为困扰众多企业的难题。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
发布时间:2019.08.05 -
商标授权中如何主张字号权规制商标抢注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权利人在所登记的区域内可以行使企业名称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字号,这是识别不同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标识,指向不同的商业主体。而商标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行全国统一的注册制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授权。由此可见,字号和商标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由不同的登记机关管理,非常容易导致冲突的发生。 近年来,最常见的冲突情形既有将与他人在先登记、使用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
发布时间:2020.04.17 -
地理标志与商标权利冲突及解决
地理标志监督等方面的保护也仍由多部门协同完成,但地理标志注册管理制度的变革为结束长期以来我国地理标志工作多头管理的状态,解决地理标志和商标权利的冲突提供了一个契机。 (二)冲突的具体表现 关于冲突的具体表现,浙江高院审理的“龙泉宝剑案”就是一起非常典型的地理标志和商标权利冲突的案件。类似“龙泉宝剑”普通商标的取得绝大多数都有历史背景。早在1979年该商标注册时,地理标志还尚未成为法律保护的对象。地理
发布时间:2024.12.11 -
论中欧背景下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权利冲突
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根据中国《著作权法》,著作权应理解为一种合法权利。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专利制度正逐步与其他司法管辖区趋同,如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以及相关国际条约缔约国。 受著作权保护的产品 在著作权和外观设计权之间权利冲突的问题上,应注意的是,根据欧盟的审判案例的认定,产品的美学效果本身并不能确定该产品是否构成反映其作者个性化选择的智力创作,从而满足著作权的独创性
发布时间:2022.06.21 -
平面类外观设计专利与在先商标权冲突的评判分析
类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权均属于工业产权,由两者的定义可知其保护范围存在重叠,平面印刷品的主要设计要点与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图形、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的内容,实质上没有区别,极易造成平面印刷品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商标权的权利冲突。但是,平面类外观设计专利与平面商标权权利之间仍然存在区别。首先,二者保护年限不同。虽然近年来学界纷纷呼吁增加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年限,但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
发布时间:2020.03.27 -
使用在后的注册商标、企业名称(字号)侵害在先企业名称权(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司法认定
后相同的注册商标、字号进行使用,往往容易让在先的注册商标、企业名称、字号的权利人产生“恶意抢注”的警惕,权利人会提起商标异议、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民事诉讼等对在后的权利进行全力阻却,导致二者产生权利冲突。原告的诉求往往包罗万象,意图对其注册商标、企业名称(字号)、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等权益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对被告的全部被诉侵权行为一网打尽。欲厘清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笔者抛砖引玉提出以下裁判思路:首先应
发布时间:2018.01.08
共计1页,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