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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身份证、电脑等涉案物品一批。 2017年5月2日,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认为两名被告人利用互联网公共平台多次实施敲诈勒索,法院认定了其中7起案件,敲诈勒索金额累计4.9万余元。最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梁某民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梁某军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恶意投诉成黑色产业亟待共治 据悉,这并不是阿里巴巴首次打击“知产流氓”,当中既有像梁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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