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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时代,公众用客户端应用软件在手机上看电视节目,成为一种新的休闲方式。然而,手机客户端应用软件“转播”电视节目的行为,时常引发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纠纷。 前不久,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款名为“电视粉”的手机客户端应用软件因播放体育赛事节目,被体育赛事节目转播权利人央视国际公司告上法庭。 未经许可转播体育赛事 “电视粉”是北京市我爱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应用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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