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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华联被判侵犯华联超市
超市行业知名品牌“华联超市”招牌遭遇“搭便车”现象可望得到遏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起诉金湖世纪华联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及其上海松江第一分公司、上海第一分公司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及其他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三被告被判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0万元。 原员工新造“世纪华联” 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第一家上市的连锁超市公司。至
发布时间:2008.07.08 -
“世纪华联”被判侵犯“华联超市”
备受公众关注的“世纪华联”侵权事件历时3年终于有了定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与金湖世纪华联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金湖世纪华联公司上诉,维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即认定“金湖世纪华联”构成对“华联超市”不正当竞争,判令其及涉诉2家门店立即停止在其企业名称、门店店招、门店内部装饰及商品标识中使用 “华联”文字,并共同对“华联超市”承担人民币50
发布时间:2008.11.21 -
带了“华联”字样就侵权?华联超市因商标权纠纷起诉百余商户
因为所经营的商铺中部分带有了“华联”字样,四川、安徽、福建、山东、河南等多地的小商户陆续被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商标权纠纷为由起诉,要求赔偿数万元。 胡先生与妻子在四川成都永宁镇经营着两家小型超市,夫妻二人正在期盼着一起被诉侵权的案件能够尽快开庭二审。 2021年4月,他们突然收到法院传票,一家位于上海的公司以侵害“华联超市”商标权纠纷为由将二人告上了法庭。尽管夫妻俩注册有“盛世华联”的商标
发布时间:2022.03.11 -
津济俩“华联”因“联华”商标起纷争,购进货物后再对外销售的行为是否属于替他人推销服务问题引激辩
超市作为主要的销售主体所提供的销售服务及相关服务,是否属于替他人推销服务?围绕这一问题,天津与济南两家名称均包含“华联”二字的企业产生了纠纷。 近日,双方纠纷有了新的进展。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的其于11月13日作出的判决,法院认定天津华联新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华联)从事的是购进货物后再对外销售的零售行为,其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第959561号“联华LIANHUA及图”商标(下称诉
发布时间:2018.11.30 -
晋华联电被控窃取商业机密一案下月开庭,晋华:将向美国法院做出无罪抗辩
据外媒报道,当地时间本周三,福建晋华与其合作伙伴台湾联电被控窃取商业机密一案在旧金山联邦法院审理,关于三名台湾公民被指控与公司密谋窃取商业机密的部分,则计划在下个月开庭。 晋华发布声明 向法院做出无罪抗...
发布时间:2019.01.11 -
华联超市与肥城市华联商贸、肥城市华联商贸春秋古城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最高法民再3号 当事人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肥城市华联商贸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肥城市华联商贸有限公司春秋古城店。 审理经过 再审申请人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公司)因与被申请人肥城市华联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城华联公司)、肥城市
发布时间:2021.10.09 -
两个“华联”闹纠纷,法院辨明是与非
原标题:最高院再审认定金华公司在经营中使用“华联”标识构成不正当竞争——两个“华联”闹纠纷,法院辨明是与非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院)对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秦皇岛茂业控股有限公司华联商场分公司,下称茂业公司华联商场分公司)与秦皇岛市金华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金华公司)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案作出再审判决,认定金华公司在经营中使用“华联”标识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金华公司赔偿茂业公司华联
发布时间: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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