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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侵权。 法院在审理后给出了自己的观点。办案法官说,力强公司发送出去的函有很强的主观意图,就是要诱导用户误以为威尔公司已经构成了侵权。力强公司的做法,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最终,厦门中院一审判决力强公司赔偿威尔公司损失8万元,并在相关媒体上赔礼道歉。目前,力强公司已经提起了诉讼。(记者张清 通讯员曾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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