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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照发朋友圈引纠纷 独创花艺受著作权法保护
鲜花照发朋友圈引发著作权纠纷 亲属过生日,廖珍珍便找到曾是同学的汪华玉,从她那订购了一束鲜花。拿到鲜花后,廖珍珍对花束拍照,并发朋友圈分享,谁想这竟引起了作为法式花艺师汪华玉的不满,一场以侵犯著作权纠纷为案由的诉讼摆在了法官面前。近日,法院审理后认定涉案花束具备独创性,能够作为美术作品中的实用艺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但廖珍珍将涉案花束拍照后上传到微信朋友圈的行为,其受众仅限于特定群体,并未侵犯汪华
发布时间:2017.08.29 -
插花艺术品的著作权保护路径小探
“文学和艺术作品”进行列举时,提及了实用艺术作品。并规定了各国有权自由决定实用艺术品保护的条件和应提供的不少于25年的保护期。《著作权与邻接权法律术语汇编》中对实用艺术作品的解释为:适于作为实用物品的艺术作品,不论是手工艺还是按工业规模制作的作品。插花艺术品通过对植物枝叶的组合排列,可以表现出花艺师独特的艺术理解力,并能为受众带来视觉上关于美的感受和共鸣。不属于常规组合手法的插花艺术品可能构成具有
发布时间:201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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