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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整理自庭审视频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参考。 4月25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金庸诉江南《此间的少年》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经过五个小时的庭审,原被告均有调解意向,法庭宣布休庭。 基本信息 审理法院: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案号:(2016)粤0106民初12068号 案由: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原告:查良镛(笔名:金庸) 被告一:杨治(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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