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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分享PS照被判侵权 林志颖公开发表致歉声明
10月18日,林志颖通过新浪微博就4年前分享一张PS照构成侵权一事发表声明致歉。声明称:“本人就2013年8月25日在本微博公开发布的配图侵犯朱庆福先生摄影作品《中华男儿》著作权一事公开致歉,针对此事件给朱庆福先生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林志颖表示,自己作为公众人物更要“负起社会责任,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决心。 致歉声明 本人遵照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8民初1334号民事判决书
发布时间:2017.10.20 -
PS图片案终结:朱庆福获赔,林志颖积极道歉
日前,海淀法院审结的原告朱庆福诉被告林志颖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该案中,林志颖因微博晒“P图”,被该图作者朱庆福起诉至法院,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林志颖在其个人微博中发布的涉案微博配图将朱庆福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了裁剪,并将其作品中间面朝镜头的主要人物形象的面部更改为林志颖个人面部形象,林志颖的行为构成对朱庆福涉案作品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信
发布时间:2017.11.28 -
林志颖PS他人照片发微博 被索赔100万
因认为林志颖在其新浪官方微博“梦想家林志颖”中所使用的图片系篡改后的《中华男儿》摄影作品构成侵权,该作品作者朱庆福将林志颖、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朱庆福诉称,其是知名摄影师、第十八界全国摄影艺术展金奖获得者、美国洛城摄影学会荣誉学会士、福建青年摄影协会博学会士、福建青年摄影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会长、福建省摄影家
发布时间:2017.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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