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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续拍的《幸福的火巴耳朵》第二季沿用了第一季中的基本设定,第一季原创作者马某认为续集侵犯其著作权,将电视台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上百万。昨(2)日,笔者从成都中院获悉,中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将此案确定为示范性案件,并在成都各基层法院参照执行。 电视剧拍续集 原编剧没参与 2006年,四川电视台经济频道组织拍摄了20集方言短剧《幸福的火巴耳朵》(第一季)。根据每集片头字幕所载明的编剧情况,马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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