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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汉拿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汉拿山公司)因在“汉拿山集团”新浪官方微博中使用原告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盖公司)的一幅水果摄影作品图片,被华盖公司诉至法院。 12月9日上午9时,此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汉拿山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微博在互联网上提供涉案作品,属于侵犯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据此判决汉拿山公司向华盖公司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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