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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丁先生和汪女士称享有《毛泽东自传》一书的著作权,但被告某文化出版公司和北京图书大厦,以牟利为目的,出版发行同名侵权图书,故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予以赔偿。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原告诉称,英文原版的《毛泽东自传》系美国著明记者埃德加·斯诺先生于1936年在陕北保安采访毛泽东主席后用英文撰写,1937年汪先生翻译成中文发表,并于同年11月由上海黎明书局出版。200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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