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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音像制品销售金奖。被告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其网站提供该片的下载和播放侵犯原告的合法权利,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万元。 智通无限辩称,被告只提供搜索引擎服务,并已删除涉案作品履行了法定义务,未侵犯原告著作权。原告也没有提供涉案作品获奖的证据,赔偿数额没有依据,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广东中凯享有电影《长恨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网友通过“快车网”提供的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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