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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西安电影制片厂不能出具开拍通知,致使电视专题片《共和国开国领袖的儿女》摄制搁浅,华瀚国际文化发展公司日前将西安电影制片厂告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返还管理费1万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2万余元。 华瀚国际文化公司起诉称,我公司决定拍摄反映开国领袖对儿女平民化教育及其儿女工作生活履历的文献电视专题片。但由于我公司不具备拍摄文献电视专题片的相关资质,所以根据国家关于合拍文献电视专题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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