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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陈玉中、沙玉兰、杨衡善3人状告枣庄市峄城区史志办及该办公室主任赵亚伟侵犯著作权一案。原告诉称,赵亚伟主编的《峄县志》对原告于1985年编写的《峄县志点注》内容进行了抄袭,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据了解,本案为国内首例地方志整理抄袭案。 时隔20年重编地方志 原告之一、枣庄矿业集团退休职工杨衡善向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介绍,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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