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韩国歌手徐太志起诉著作权协会的著作权使用费诉讼案,法院判原告败诉,徐太志称会上诉。 徐太志(原名郑贤哲)得到信托管理禁止假处分决定后,要求韩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返还向使用者收取的使用费的诉讼中,法院判原告败诉。 3日,裁判部的判决书中表示,著作权协会征收的金额并非针对个别著作物,而是根据所有著作物的使用费率收取的包含所有著作物的费用,因此原告主张的征收其著作权使用费的说法不成立。 3日,徐太志
共计1页,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