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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雷女士(中国国家话剧院编剧)状告北京金盾信通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电视台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原告雷女士诉称,2004年10月28日,被告北京金盾信通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的马经理以海南洋浦金信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名义并作为该公司的授权代表与原告签定委托创作合同,约定:原告创作26集电视剧本《红色追击令》,每集创作酬金为1万元,签约后,原告创作14集剧本并向马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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