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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媒体称为“网络短信侵权第一案”二审落槌。处于弱势地位的短信写手傅战备告赢了国内较大的门户网站——搜狐互联网公司。业界评价,这一案件不仅彰显出公民著作权意识的觉醒,在中国的网络传播史、传媒著作权保护史上也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网络短信著作权第一案 2007年12月3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判令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赔偿原告人傅战备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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