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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认为广东省中山市宝路达电子制造有限公司(下称宝路达)在电冰箱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的“七喜QIXI”商标侵权,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七喜公司)将其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 据了解,该案争议商标为第1654068号“七喜QIXI”商标,由宝路达于2000年8月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11类照明器械及装置、燃气炉、电冰箱等商品上。 2012年7月,七喜公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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