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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北京中轴线上的标志性建筑之一,人们对于地安门并不陌生。而鲜为人知的是,围绕着“地安门”3个字却引发了一场商标纠纷。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认定涉案商标“地安门”违反了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据此一审判决撤销了商评委作出的驳回复审决定,并判令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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