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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案翻版?“四川野马”起诉“福特野马”索赔1000万
商标领域总是能出些大新闻。自“非诚勿扰”商标案被刷屏后,“四川野马”起诉“福特野马”商标侵权案又刷遍了朋友圈。而且细看下来,这起案件的案情竟与当年轰动一时的“IPAD”商标案十分相似。当时错过“IPAD”商标案全过程的,不妨好好关注一下这起案件。 先看一下成都商报对基本案情的报道。 近日,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野马)将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案由是后者旗下一款进口车
发布时间:2016.03.01 -
川汽野马状告福特野马侵权:为什么MUSTANG不能叫马斯唐?
MUSTANG确实是指北美野马,所以不能简称野马?这令我想起白马非马论。 今年2月26日,来自四川的野马把来自美国的野马给告了——川汽野马要求福特撤销“野马”商标,并索赔1000万元。 早在2015年初,在成都龙泉驿区北京路625号大院内,树林掩映的办公楼中,一群人就开会严肃讨论了一个重要议题——“为了‘野马’这两个字,到底要不要告福特中国?”这个大院就是四川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办公楼所在地
发布时间:2016.07.27 -
“福特野马”商标纠纷落幕
原标题:“福特野马”商标纠纷落幕,法院认定,“FORD MUSTANG”与“福特野马”商标专用权相互独立——爱上一匹“野马”,可“家中”没有权利 对于“福特”和“野马”,熟悉汽车的人并不陌生。围绕着汽车品牌“MUSTANG”(中文名为“野马”)与“野马”,美国“福特”与中国“野马”曾展开激烈的商标侵权纷争。在上述民事纠纷暂告一段落后,双方围绕着“福特野马”四字产生的行政纠纷日前也有了新的进展
发布时间:2019.02.22 -
从福特野马与四川野马的“野马”商标之争中意识到:品牌“走出去”,商标须先行
提及“野马”汽车,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大概是美国福特汽车公司旗下的高性能跑车品牌“野马 Mustang”。殊不知,在中国四川也有一匹“野马”,而且早在1986年便获准注册了“野马”商标。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被判令停止侵犯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向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近年来
发布时间:201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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