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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知名手机游戏厂商因商标纠纷对簿公堂
日前,休闲益智类手机游戏《开心消消乐》开发商乐元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称乐元素公司),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宾果消消乐》手机游戏开发商北京柠檬微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柠檬公司)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柠檬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其相应经济损失。针对乐元素公司的诉讼主张,柠檬公司于7月2日发表声明称,“消消乐”3字是消除类游戏的通用名称,多家公司已成功注册了多件含有
发布时间:2016.07.11 -
海淀法院召开涉网络游戏侵犯知识产权案例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典型案例
商未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应就损害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游戏平台商法律责任的认定,仍应坚持过错原则。本案首次明确了根据游戏平台在侵权行为中的作用来区分其责任承担,对于游戏平台侵权类案件具有重大参考意义。 案例二:“开心消消乐”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乐元素公司享有“开心消消乐”游戏界面的著作权、“开心消消乐”文字的商标权,其发现被告浙江古川公司亦开发了一款相似的三消类游戏
发布时间:2017.04.24 -
因认为两款游戏涉嫌侵权,《开心消消乐》的权利人将对方诉至法院
作为一款益智竞技类游戏,《开心消消乐》自推出以来,因画面精美、上手简单、休闲有趣等受到用户的热捧。近期,一起知识产权诉讼使《开心消消乐》的权利人难以“开心”起来。 因认为浙江古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古川公司)出品的《开心消消乐2015》《开心消消消2015》等游戏在名称、宣传语、下载及安装页面、游戏内部等多处使用了与自己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商标、特有名称和装潢相同或者类似的图案、商标,侵犯
发布时间:2016.10.26 -
海淀法院审结涉“开心消消乐”侵权案 一审判赔220万元
发布时间:2016.12.02 -
网络游戏中技能特效的法律属性分析
法律属性之争的圈子,从“是否构成有限表达”方面进行思考。 (二)“开心消消乐”案[8]: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 原告乐元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其开发、运营的《开心消消乐》游戏是一款知名的消除类游戏。浙江古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未经许可在其开发、运营的同类游戏《开心消消乐2015》、《开心消消消》、《开心消消消2015》、《开心消消乐-宝石版》、《开心消消乐-糖果传奇
发布时间:2017.03.13 -
尊重版权,让游戏行业更加绿色健康
近日,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公布了10款违法有害移动应用的相关信息,有害行为包括恶意扣费、隐私窃取、恶意传播、诱骗欺诈等,引发了广大网民的热议与担忧。其中,一款名为《开心消消乐2016》的移动应用让很多网友把矛头指向了知名游戏厂商乐元素,不少网友发帖子声讨乐元素,并称坚决卸载乐元素出品的游戏。 很快,乐元素发声明称,涉案游戏不但跟公司毫无关联,而且经比对认为,涉案游戏还涉嫌侵犯了自己出品的
发布时间:2019.03.13 -
涉“开心消消乐”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一审获赔220万元
作者:郭振华、刘佳欣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法庭 网络游戏产业高速发展,玩家对游戏的热情不断高涨,催生了手游行业的侵权现象频繁发生,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乐元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元素公司)与被告浙江古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川公司)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乐元素公司享有“开心消消乐”的著作权、“开心消消乐”文字的商标权,其发现被告浙江古川公司
发布时间:2016.11.30 -
涉“开心消消乐”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一审获赔220万元
作者:郭振华、刘佳欣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法庭 网络游戏产业高速发展,玩家对游戏的热情不断高涨,催生了手游行业的侵权现象频繁发生,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乐元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元素公司)与被告浙江古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川公司)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乐元素公司享有“开心消消乐”的著作权、“开心消消乐”文字的商标权,其发现被告浙江古川公司
发布时间:2016.11.30 -
涉“开心消消乐”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一审获赔220万元
作者:郭振华、刘佳欣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法庭 网络游戏产业高速发展,玩家对游戏的热情不断高涨,催生了手游行业的侵权现象频繁发生,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乐元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元素公司)与被告浙江古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川公司)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乐元素公司享有“开心消消乐”的著作权、“开心消消乐”文字的商标权,其发现被告浙江古川公司
发布时间:2016.11.30 -
游戏《开心消消乐》引发系列权利纷争
因认为古川公司开发的《开心消消乐2015》等游戏仿冒《开心消消乐》,乐风创想公司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将古川公司诉至法院,索赔300余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乐风创想公司诉称,《开心消消乐》游戏及该游戏的宣传、下载页面及游戏内使用的开始画面、美术字、藤蔓图及卡通动物形象等美术作品均由其公司独立创作完成,后又通过受让方式取得了“开心消消乐”商标的排他式使用权。古川
发布时间:2016.05.25
共计1页,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