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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时力”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关于第8325025号“欧时力”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16]第0000085012号 申请人:赫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正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包必奉 委托代理人:广州中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5年09月11日对第8325025号“欧时力”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委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
发布时间:2016.12.22 -
赫基摘掉“OCHIRLY”眼镜
。2001年9月,引证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为广州市欧时力实业有限公司。2010年11月,引证商标转让至赫基公司。 商评委经审理认为,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日前,引证商标已在服装类商品上享有较高知名度,构成在我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驰名商标。系争商标在指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构成对驰名的引证商标的复制、摹仿,容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据此裁定系争商标予以撤销。 包必奉不服商评委上述裁定
发布时间:2016.01.28 -
因对方连续3年未使用商标,赫基公司提起诉讼
一方为拥有近20年历史的女装品牌“欧时力ochirly”,一方是创办仅数年的眼镜行业“新秀”,本无交集的两家企业,却因注册使用在眼镜等商品上的一件“欧时力OCHIRLY”商标,展开了长达3年的商标权属纠纷。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赫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赫基公司)的上诉,广州市中视眼镜有限公司(下称中视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某注册的第1777679号“欧时力OCHIRLY
发布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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