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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为拥有在先核准注册商标“廣積良”的餐饮企业,另一方系拥有在先核准登记字号“广积粮”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围绕着后者在门店店招等处突出使用“广积粮”字样,系对自身企业名称的简化使用,还是系商标性使用并构成对前者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双方由此展开了一场“正名”之争。 日前,这场因字号与商标读音相同而引发的侵权纠纷尘埃落定。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重庆广积粮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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