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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岛两家公司针对“长城电缆”企业名称和商标权之争,经过七年的漫长诉讼,在青岛中院的调解下,终于达成和解。 据了解,七年前青岛长城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缆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青岛长城电力工程配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配套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索赔20万元。同时,长城配套公司又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分别将长城电缆公司和山东长城电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停止使用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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