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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尚丹尼美发中心(下称尚丹尼中心)员工离职,其家属谭女士却将尚丹尼中心的店牌“尚丹尼”注册为商标,并以商标侵权为由将“老东家”诉至法院。12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尚丹尼”标识为尚丹尼中心在先使用并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谭女士无权禁止尚丹尼中心继续使用“尚丹尼”商标,据此驳回了谭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据悉,该案系我国现行商标法实施以来首例适用“确立商标先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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