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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七天酒店(深圳)有限公司(下称七天酒店)诉山东省济宁市星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星月公司)商标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星月公司在其经营的酒店服务中擅自使用“7天连锁酒店”商标构成侵权,但并未对七天酒店的驰名商标主张予以支持。 据悉,2012年8月,七天酒店的委托代理人对星月公司经营的酒店门头、店招等进行拍照,照片显示,星月公司在其经营的酒店门头和店内物品上均使用了“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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