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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江永县政府收到国家工商总局发来的关于“女书及图”的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裁定书明确:对自然人提出的13类被异议“女书”商标不予核准注册。至此,该县为保护文化遗存长达10年的商标维权终于尘埃落定,“女书”商标回归故里。 2003年4月,江永县政府在申请注册“女书”商标时,发现此商标在半年前被长沙一位名叫夏鸽燕的自然人抢注了19类商标。女书是在江永县上江圩镇及其近邻一带的妇女中传承,以妇女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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