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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百年老店”伊士曼柯达有限公司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柯达认为,珠海汇科电脑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注册的商标,侵犯了柯达的商标权,要求法院判决商评委撤销珠海公司注册的商标。 柯达公司起诉称,所拥有的“KODAK”商标为驰名商标,具有极高知名度。从商标构成上说,珠海公司注册的商标“KODA”与柯达公司商标“KODAK”的前四个字母完全相同,呼叫也相同,音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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