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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尔公司于1993年6月7日申请“奔腾”商标,获准注册后经续展有效期至2014年11月13日,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电脑硬件、微信息处理机”等商品上,于1998年3月10日申请“赛扬”商标,获准注册后经续展有效期至2019年12月13日,核定使用在第9类“计算机硬件、微处理器、微机”等商品上。恒基伟业公司于2001年4月17日向商标局申请“奔扬”商标,2002年4月28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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