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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原被告委托代理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质证。 一边是世界著名的手机生产商NOKIA(诺基亚公司),一边是近些年在国内迅猛发展的手机制造商CECT(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了使用V图形是否构成侵权,两大厂商今天在法庭一决高下。 下午1点30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19法庭,原被告均手捧着厚厚一沓案件材料和证据,入座法庭。清脆的法槌声响过之后,一场惹人注目的商标侵权纠纷案正式开审。 原告: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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