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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佛山到广州,再到北京,一场商标侵权纠纷,纠缠了4载,法院的级别也越来越高,从佛山中院,到广东高院乃至今天的最高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为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再审被申请人为山东泰和公司和济南红河经营部。官司的焦点很集中:“红河红”与“红河”从法律意义上来讲,究竟算不算“孪生兄弟”?由此而衍生的一个更具现实意义的问题是,侵权所赔付的千万赔偿金是否适当合理? 11日下午2点,最高人民法院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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