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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涉外商标侵权纠纷案件。 原告重光产业株式会社是一家日本企业,于1997年7月经我国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了“味千”文字加图形服务商标,用于临时流动餐馆、咖啡馆、自助餐厅、餐馆、快餐部、酒吧间。去年7月,上述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续展注册。“味千”商标注册后,北京、上海、重庆、烟台、杭州、大连、深圳、南京等中国内地城市开设了多家“味千”拉面餐馆。通过品牌经营和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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