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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亚特两度状告长城汽车 长城知识产权纠纷内胜外负
菲亚特和长城的知识产权纠纷出现有意思的局面。昨天,长城汽车在港发布消息,称其已收到石家庄中级法院判决,判决中驳回了意大利菲亚特对长城汽车侵权的起诉。而在此前,意大利都灵法院曾作出完全相反的判决。 石家庄中级法院在发给原被告双方的判决书中表示,依据菲亚特所展示菲亚特牌熊猫轿车的图片,与长城汽车的长城精灵车型比较,主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均与其外观设计专利具有明显区别,尤其是一般消费者关注的车型的前脸
发布时间:2008.07.29 -
长城精灵被意大利法院判定侵权菲亚特熊猫
上周,意大利都灵一家法院一审裁定,中国长城汽车公司生产的“精灵”车型,模仿了意大利菲亚特汽车公司著名的小型车熊猫(Panda);并禁止长城精灵在欧洲地区销售。 16日,这家都灵法院在一审判决中称,长城精灵与菲亚特熊猫“看上去一模一样”,并对长城汽车处以15000欧元罚金。未来长城汽车每在欧洲销售一辆精灵,还将被处以50000欧元罚款。长城汽车的代理律师称,长城汽车将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早在
发布时间:2008.07.22 -
菲亚特在中国输掉起诉长城精灵的官司
长城精灵与菲亚特相关车型的外观对比图 7月21日,针对菲亚特与长城汽车专利权纠纷一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驳回菲亚特奥托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800元由菲亚特承担。 法院认为:“菲亚特奥托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所展示的图片与长城精灵车型比较,主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后视图均具有明显区别,尤其是一般消费者关注的车型前脸和尾部的区别最为明显,该明显的区别不会导致消费者
发布时间:2008.07.28 -
菲亚特状告长城精灵外观设计侵权案终审长城胜诉
记者6日从长城汽车公司了解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做出终审判决,对菲亚特公司上诉长城精灵外观设计侵权一案不予支持,认定原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菲亚特上诉,维持原判。 (左:长城精灵;右:菲亚特熊猫) 2007年6月,意大利菲亚特公司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长城汽车的精灵轿车侵犯了其在中国的新熊猫轿车外观设计专利权,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长城汽车
发布时间:2009.01.07 -
意大利法院再判长城精灵侵权抄袭菲亚特熊猫
都灵—意大利都灵的一家上诉法院在上周对一家初级法院早先做出的禁止中国长城汽车公司向欧洲进口一款微型车的裁定做出维持原判的决定。 这家初级法院在7月15日裁定禁止长城精灵(GWPeri)进入欧洲,判定其外观酷似菲亚特熊猫(Panda),长城汽车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菲亚特在意大利和中国两地分别将长城精灵告上了法庭。菲亚特坚称长城精灵抄袭其熊猫微型车。 在上周做出的不可上诉的最终裁定中,都灵的这家
发布时间:200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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