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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热爱这份工作,作为一名工程师,我将毕生心血付出在这个事业上,可是单位给我的报酬实在让人心寒。”2月18日,77岁高龄的闫新老人因职务发明创造人报酬、奖励纠纷,和他退休的单位马鞍山钢铁公司(以下简称马钢)对簿公堂,并提出了200余万元的报酬金额。据了解,这类职务发明人报酬纠纷及高额的诉讼标的在省内尚属少见。 1984年夏,闫新是马钢三厂的工程师,因为当时炼钢行业普遍采用双层底板模铸,消耗量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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